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四辅人员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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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9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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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从2019年四辅人员学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经海南省教育厅批准,我校从2019年开始招收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(高素质农民)等四辅人员入学学习,按期修满学分即可取得毕业证。
我校四辅人员中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退役军人收取学费8000元/生/学年,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资助标准补贴相应学费,其他四辅人员收费标准按照学校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。
公示时间为7天:2019年6月5日至6月11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反映,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65238970
地址:行政大楼七楼办公大厅
海南工商职业学院
2019年6月5日